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
习近平回信勉励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艺术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月24日给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艺术家们回信,勉励他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
习近平在回信中说,今年恰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前身——中央歌舞团成立70周年、东方歌舞团成立60周年,谨向你们以及全体演职人员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
习近平指出,多年来,你们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推出了许多优秀的文艺作品,在文艺繁荣发展、服务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成为新中国的重要“文化使节”、亮丽“文化名片”。一代代艺术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时代放歌、为人民起舞,展现了文艺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习近平表示,希望你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崇德尚艺,守正创新,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为繁荣发展文艺事业、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前身主要有两个,分别是1952年12月成立的中央歌舞团和1962年1月成立的东方歌舞团。党的十八大以来,该集团创作演出了舞蹈诗画《国色》、舞乐《中国故事·十二生肖》、舞蹈诗剧《只此青绿——舞绘〈千里江山图〉》、音乐剧《绽放》等一批广受好评的文艺作品。近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10名艺术家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新时代十年开展文艺创作的收获,表达牢记初心使命、用艺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决心。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01版)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